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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兴村实行"4+1会议决策制度"
稿源: 镇海新闻网  | 2006-05-16 11:21:18

  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王志江冯琛)庄市街道联兴村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配合高教园区各项工程,对涉及土地征用、拆迁户的安置和补偿、被征地人员的就业问题等与村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事项,采取按照事务的轻重,通过“4+1会议决策制度”进行分层决策,推进了村级事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联兴村实行的“4+1会议决策制度”是指在村级管理决策过程中开好四个层次的会议和一个民主听证会。第一层次是开好村“三委会”联席会议,对各线工作开展情况和日常的事务性工作进行交流、协商,以利于决策的更好实施。如在征地、拆迁高峰时,联兴村实行每周一次例会,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第二层次是村务协商会议,一般由村班子成员、村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及若干名村民小组长或村民代表组成。对于一些计生指标的分配、帮扶补助等比较重要的村务,在班子会议上确定范围太小,由村民代表会议商议范围又太广的情况下,由村务协商会议决策。这个会议的召开有利于在一定会议范围内听取基层各方面的意见,为科学决策服务。

  开好村民代表会议也是四个层次会议之一。联兴村对于村里的公益事业、群众福利、项目投资等事项均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来商量决定,不仅增强了村民代表的荣誉感、责任感,而且实现了重大事务决策的透明化和公开化。

  对于涉及长远利益及事关全体村民的重大事项,联兴村则通过户长会议来决策。三年来,联兴村共有3100多亩土地被征用,在确定对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办法时,该村除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外,还通过以逐队召开户长会议的办法进行表决。决议通过后,执行非常顺畅。

  在开好四个层次会议的同时,联兴村还实行了“村务听证会”制度来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过去几年中,联兴村针对相关问题召开听证会数次,如在研究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办法时,专题召开了两次“听证会”,就各类人员的待遇和补贴办法、数额,请村民代表、党员、不同群体代表参与听证,进行辩论,协商解决办法,最后确定比较合理的方案,使各利益方都比较满意。

  “4+1会议决策制度”的实施,得到了村民群众的积极拥护,既保证了村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提高了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作者:通讯员王志江冯琛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