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区县(市)  >  奉化
市委昨日决定对村主要干部实行工薪制
稿源: 奉化新闻网  | 2006-05-16 11:40:29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夏珍)昨天下午召开的市委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意见》精神,从今年起,我市对村主要干部实行工薪制。

  对象是全市各行政村能履行岗位职责的现职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对长期缺岗、未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干部,不列入发放对象。

  村主要干部工资标准根据各村规模大小确定,其中100户以下的村党组织书记月工资为300元,101—200户为400元,201-300户为500元,301-500户为600元,501-1000户为700元,1000户以上为800元;村委会主任的工资标准按村党组织书记的80%比例确定。村主要干部的工资由市财政分年初、年中两次划拨到镇、街道。镇、街道根据财政状况,按月或按季发放,发放标准不得低于市定标准。对于个别经济实力强、工作任务特别繁重的村,如要高于市里确定的拨款标准,须由村三套班子联席会议提出,报镇、街道党委审核,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发放;高于市定标准部分由行政村解决。

  有条件的镇、街道,也可根据各村年度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情况,对村主要干部发放绩效考核奖,考核奖金由镇、街道财政安排解决。对已“村改居”的主要干部工薪标准由各镇、街道确定。

  其他村干部的报酬可采取误工补贴的形式,具体标准由镇、街道根据各地实际确定,所需资金一般由各行政村解决。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