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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胡菁文/摄 |
中国宁波网讯 “我在马路边拾到一分钱,马上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过钱,笑着把头点……”
失物招领,是一个城市永恒的表情,它常常能折射一个人或一个城市的品质。
五花八门的失物
如今的人们,丢东西可不再是“一分钱”了,他们丢的东西五花八门,全部加起来开个百货商店一点没有问题。目前宁波失物招领点很多,记者选择了两个点,把其中的失物展示一下,你可不要惊讶。
5月11日上午,记者走进海光大厦的81890办公大楼,看到一楼有两个标着“失物招领”字样的大立柜,里面有手套、头盔、钱包和医保卡、身份证等证件。负责失物招领的工作人员乐波说,“我们81890失物招领中心从2002年12月16日成立至今,已接到报失电话435个,声称拾到东西的电话有628个。”
在96520信息中心指引下,记者12日下午走进了市公管处稽查支队。负责失物招领的丁京海带我到一个上锁的房间。打开门,满屋是大包小包的失物,其中有新买的衬衫、成捆电缆、待修的电视机和大大小小的旅行箱。
据介绍,这个失物招领中心成立于2004年6月28日,平均每个月收到出租车司机送来的乘客遗失物品70件,至今已有1652件物归原主,“毛估估”总价值有80多万元,主要有手机、手链、手表、照相机、摄像机和现金,不包括银行卡、存折之类。
最多的一次是20万元现金,用报纸包着放在出租车后排座,司机发现后送到这里,找到失主时他还不知道自己丢了钱。
丢东西和捡东西的人
丁京海再三要记者转告所有“打的”的乘客:下车时稍微慢一步,检查一下自己的随身携带物品,一定要索取发票。万一有东西遗留在车上,马上打96520这个电话,可能找得到。
天一广场的警务室内经常停着两三辆没有上锁的电瓶车。车主急急忙忙去广场内企业上班,或者去购买物品,把车子随意一停就走了。警务人员只得把车子拖进室内,等待车主寻上门。
那么宁波人或是来宁波的人是怎么在宁波遗失这些物品的呢?比较多见的有以下几种:
到公园坐坐,人走了东西忘记拿了。
宁波现在公园、广场真多,吸引了无数游客,真是想不到,这些休闲场所出现了一种新情况:失物多。天一广场人来人往,江厦公园游人如织,总有一些人在椅子上久坐,起身时遗忘了包或衣物,也总有热心市民或保安、清洁工人拾到后交到警务室。
当然这种场合的失物还有一个来路:小偷丢弃。小偷窃取行人钱包后,取出钱把包丢在垃圾箱或草丛中。
江厦公园职工经常在大树下、花木丛中拾到钱包或拎包、背包,大多是小偷拿出钱后丢弃的,里面只剩身份证、单位出入证、门卡等。
海曙区绿化养护队的工人也经常拾到这样的空包。别看钱没了,那些银行卡、身份证什么的,要补办也够费时间和精力的。有人拾到及时送回,失主有“不幸中大幸”的感觉。
所以工人们拾到包,总是及时交到单位办公室,设法以最快的速度送还到失主手中。今年到4月底,海曙绿化养护队的工人在路边、树下、垃圾箱中拾到19只皮夹,都及时找到失主并送回去。
环卫工人也经常会拾到一些失物,诸如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信用卡、网卡、饭卡、钥匙等等。去年11月,公厕管理员余晓梅在厕所内拾到一只黑色公文包,立即打电话给81890失物招领中心,请求帮忙寻找失主。
江东环卫工人丁明贵今年3月拾到14万元存折,想方设法寻找失主。也有拾到现金的保洁人员,他们或是在原地等候失主找来;或就近交给派出所,对失主的“意思一下”总是委婉谢绝。
乘出租车丢东西的“马大哈”实在不少。
浙B·T1067的朱师傅开了十多年出租车。他说,经常有乘客把手机、钱包什么的遗失在车上,其中记忆较深的有两次。
一次是从解放南路到开元大酒店,两位小姑娘一前一后坐在车上说个不停,下车后拿着发票就进了酒店。刚好有两位男士上车,也是一前一后坐进车内。朱师傅掉转车头,开出不到100米,坐在前排的乘客突然说,停车,停车,我想起一件事。坐在后排的乘客问他是啥事,他也不说,急着下车。朱师傅连车钱都没收,就停车让他俩走了。
忽然,朱师傅的手机响了,原来是96520来电,问他有没有送两位小姑娘到开元大酒店?让他在前排座位下找一找,说那小姑娘遗失了一个钱包,内有1000多元钱。朱师傅急忙寻找,结果没找到。“我这才恍然大悟,前面那个急着下车的男乘客,肯定是因为发现了皮夹子,才急着拿了下车。”
“但人家哪里会相信,总说我贪小,唉,说都说不清。”朱师傅现在回想起这件事,仍然有点气愤。
还有一次,一位男乘客从兴宁桥上车去长丰新村,下车后连发票都没要,就急急忙忙走了。朱师傅将车子掉头往回开,刚到兴宁桥边,听到车后排座有手机的铃声响起。朱师傅停车转身一看,原来是刚才那位乘客放在裤子袋中的手机落在座位上。朱师傅拿起手机,告诉乘客他立即赶回去。那乘客等在路边,拿回手机,转身就走。
朱师傅真有点生气。他说,这一来一去,路上放弃了载客的机会,失主不说给一趟车费,说一声“谢谢”总是应该的吧!
不过,气归气,再拾到乘客遗失的物品,朱师傅还是会送到公路运输管理处稽查支队失物招领中心。上次又有乘客把手机丢失在车后排,因为他下车时索要了发票,通过96520监督电话找到朱师傅。朱师傅专程把手机送过去,连20元误车费都没拿。他说,不义之财不能贪。
保管和寻找的困难
捡到东西及时交给有关部门的市民不容易,而如今保管失物、寻找失主的工作人员,更不容易。
81890失物招领中心的乐波给记者讲了一只书包的故事。一天,一位中年男士来电,说他在城隍庙一带拾到一只书包,里面只有“9年级”字样和一个名字,请81890联系失主。乐波一面将遗失信息挂上81890求助中心网,一面查询城隍庙附近的所有中学电话号码,一一打电话去问:“有没有叫这个名字的学生?”接到电话的学校都很配合,找出学生名册帮助寻人。整整找了两天,寻找范围越来越大,电话号码记满了两张信笺。最后找到翠柏中学,接电话的老师终于在学生名单中发现了失主的名字。
一个月前,三位20来岁的江西姑娘走进81890失物招领中心,说她们在儿童公园捡到一只钱包,里面有许多钱和一张身份证。她们在公园等了一个下午,没等到失主,就把钱包交到这里来了。乐波代表失主向她们表示感谢。身份证表明,丢失钱包的是一位来自云南的小伙子。乐波立即按身份证上地址写信通知失主家人,但至今没有消息,也没有退信。她准备再想其它办法寻找那位云南小伙子。
乐波在失物招领中心工作了3年多,寄出这样的信件已有100多封,其中退回的有近20封。这些退还的信中,有的是因为失主使用的是假证,有的是搬家了地址有变化。她拿出一封感谢信给记者看,是湖州一位74岁的老人写来的。这位老人的孙子在宁波作客,把身份证丢在网吧,市民拾到送到这里。乐波多次写信,都被退回来,后来另想办法,终于在湖州找到了孩子的爷爷。
81890已经把585件失物完璧归赵,成功对接率达93%以上,这中间倾注了乐波和她同事们的大量心血,折射出绝大多数宁波市民的良好素质。
记者沿着热闹的中山路,问几家银行、商店的保安和营业员:有没有“失物招领箱”?回答几乎都是“没有”。那么这些单位拾到失物该怎么办呢?相同的说法是:当班营业员将拾到的失物交给下一班,有人来认领时,说出物品特征就让他领去。
一家药店的营业员说,一次,他们发现楼梯边有一叠钱,就一班一班接力赛似地交下去。后来有位老人来找钱,他说买好药后,不知道把钱塞到哪里去了。老人说对钱的数目后,高高兴兴地把钱领走了。
前不久,记者在江厦派出所看到一个纸箱,里面装满了各种钱包和银联卡、驾驶证、老年证、医疗卡等。一位姓傅的女同志专门负责登记、寻找和联系失主,发还捡到的各种物品。
她说,从去年4月至今,发还给遗失者的各种钱包、皮夹、身份证等有50多件。一般通知寄平信,证件要寄挂号信。她还拿出四个夹着纸条的空钱包给记者看,纸条上记着许多电话号码。她说,这些皮夹的主人联系不上,皮夹里只有一个身份证,按地址打电话到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对方也不知道具体打工单位。
我们希望做得更好
记者胡菁
看了今天本版的报道,读者朋友是不是与记者有一个同样的想法?感觉有两个问题需要明确一下:拾到失物交给谁?收到失物怎么办?
是否把失物信息集中到一个平台?
看到宁波有这么多失物招领处,记者想,如果宁波市有一个统一的失物招领中心,或是有一个统一的失物招领信息平台,比如81890,那么一旦我们中谁在无论什么情况下什么地方丢了东西,都可以打一个电话、到一个地方去找,那就好了。
是否试试有偿招领?
前几天看到好几个失物有偿招领网,开始有点好奇,再想想,觉得不无道理。
记得几年前有位朋友皮包被偷时,最让他着急的是包内有一把进口车钥匙。别人拿了钥匙没啥用处,而他却不得不与汽车生产厂家取得联系,重新配钥匙,又千里迢迢从大洋彼岸寄过来,不仅花钞票,还赔上时间和精力。他当时就说,愿意出钱请人帮他找钥匙。这大约就是有偿招领网存在的现实基础吧。
宁波有位姓俞的男士,就办了这么一个失物有偿招领网。记者看到网上有条去年春天的信息,是这样写的:“物品名称:一个翡翠挂件;物品特征:是我朋友送给我的,对我很重要,用红丝绳系挂,挂件是心形,上面有个‘马’字,在江东樱花公园内遗失。酬金:300元。”
俞先生认为,拾金不昧是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应该鼓励和提倡。但是,有的拾遗者怕麻烦,有的怕寻找失主过程中产生费用,也有的可能因无利可图而不感兴趣,导致物归原主的概率降低。“有偿招领”可以作为“无偿招领”的有益补充,它能使失主、拾遗者、经营者“三赢”:一个找到失物,一个得到报酬,第三个因“搭台”而获益。
俞先生还为“有偿招领”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条文。如《民法通则》第79条第2款: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有人认为,失物有偿招领法律制度的建立,对失主来说,可用较小的代价避免更大的损失;对拾得人而言,鼓励了他们履行社会公德的积极性。但也有人认为这是对拾金不昧的冲击,有可能给小偷两次获利的机会。对此,至今议论纷纷,尘埃未落。
是否建立制度定时处理?
对无人认领的失物是否可以约定一个处理方法?
那位拾到一分钱的孩子把钱交给了警察叔叔,那么警察叔叔又把钱交给谁呢?如果一直无人认领,那“一分钱”应该怎么处理呢?
在市公管处失物招领中心,记者看到一个纸箱,据说是一位上海客人遗失在出租车上的水果。工作人员与那位上海人联系上了,对方说:“先放着吧,有机会我会来领的。”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星期了,他还没有来领。时间长了,水果是要腐烂的,到时候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失主。
负责失物招领的丁京海告诉记者,面对长期无人认领的乘客失物,他们常常左右为难。放着吧,储藏空间越来越小;处理掉吧,又怕万一有人来领无法交待。
81890的乐波说,他们准备将长期无人认领的物品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后统一处理。比如身份证、银联卡、驾驶证等证件交给公安部门,由他们到一定时候集中统一销毁,不让流入社会,以免给居心不良者有可乘之机。衣服、手套之类作为“爱心超市”的捐赠物资,送到民政部门。
丁京海说:“我们也曾经将长期无人认领的衣裳等物品清洗、整理后作为捐赠物品。但这样做没有法律依据,做起来心中无底。万一东西捐出去了,偏偏失主又来领了,我们怎么办呢?赔偿?还是成为被告?”
我们能不能为此建立一种制度?比如,如果失物无人认领,由公安或其他部门向社会公示,三个月或半年后失主仍未出现,那份遗失物品即归拾得者;证件之类宣告无效,由公安部门销毁。这样,既可提高拾物者的积极性,也不会给保存失物部门增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