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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无证营运一次罚款3万元
稿源:  | 2006-05-18 08:14:08

执法人员对外挂集装箱车进行整顿清理。本报记者刘波摄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杨继学通讯员赵欣)昨天下午,市交通、公安部门共60多名执法人员兵分6路,在镇海、北仑、大榭等地的多个路口对外挂集装箱车进行整顿清理,打响了我市道路货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第一枪。

  昨天13∶30左右,在大榭大桥出口检查点,一辆车号为豫H31863的货车被检查人员拦截下来,在随后的检查中,发现该车有明显的改装痕迹。车主为了增加车辆载重能力,竟然私自加装减震钢板数量。随后,检查人员又相继发现3辆外挂车,不是没有营运证就是没有在宁波办理相关手续。

  “选择镇海、北仑、大榭这几个点,主要是因为这几个地方靠近宁波港区,外挂集装箱车辆比较多,它们已经对港区的物流以及物流企业的发展产生了阻碍。”市公管处稽查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外挂车的影响下,宁波一些物流企业不得不违背初衷缩减规模,直接影响了宁波物流城市的发展战略。

  据有关部门测算,目前我市外挂车辆约4000辆,年流失交通规费约8000万元。

  市公管处稽查支队曹副支队长告诉记者,他们将重点整治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外省籍货运车辆、本地企业拥有的并在本省经营的外省车牌车辆、以逃漏税费为目的的车辆转籍、挂靠及私开发票等行为。

  整治期间,对查获的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外省籍货运车辆,处2000元罚款;对无经营许可证无营运证的营运车辆,查获一次处3万元罚款;对有经营许可证无营运证的营运车辆,查获一次罚款5000元。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