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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海运代理业亟待规范
稿源:  | 2006-05-18 15:00:44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董小军通讯员邬先江贾英)上个月,宁波海事法院先后受理并办结了诉前海事强制令案件40起。这是2000年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实施后,该院集中受理海事强制令案件最多的一月,其数量相当于此前五年的总和。

  就海事强制令案件突然增多的原因,记者昨天采访了宁波海事法院的有关法官。法官解释说,在这40起案件中,其中要求责令被请求人交付海运提单的就有38起。这些案件提单项下的货主大多为中东客商,他们直接在义乌市场购货,然后委托货运代理公司订舱,并以货运代理公司的名义报关出口。而实际上,货主与这些货代企业并无直接的进出口合作关系。

  由于现在海上货运代理业竞争激烈,运费报价也有差异,一些规模较小、实力不强的货运代理企业在操作上很不规范,并因此与一些同类企业产生经济纠纷,一些货代公司不惜通过扣押提单等方法,企图要求货主“高价赎单”,以挽回损失,其中杭州一家货运公司一次就扣押了60多票提单。

  面对突如其来的众多案件,海事法院采取紧急措施,加班加点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加快速度进行处理。一些被申请人由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不肯交出提单,因而受到罚款等处罚。

  法官特别指出,向法院申请海事强制令案件的增多,突出反映了当前出口货物海运代理市场的不规范,虽然这些案件主要发生在义乌等地,但应该引起宁波企业的高度关注。企业如果要委托办理货运业务,一定要找信誉好实力强的货代企业,以防止提单被非法扣押事件的发生。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