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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纷纷建言水价调整
稿源:  | 2006-05-18 15:46:35

  中国宁波网讯(见习记者黄子秋)昨日,本报刊发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昨听证》报道之后,很多市民纷纷致电市物价部门和本报,对水价调整方案(方案一:由现行每立方米1.65元(含污水处理费0.25元)调整到2.55元(含污水处理费0.55元),提价幅度为54.6%。方案二:由现行每立方米1.65元(含污水处理费0.25元)调整到3元(含污水处理费0.7元),提价幅度为81.8%。)发表意见和建议。不少市民向市物价局反映,赞成本次水价适度调整,但是提幅不宜过大,一些市民提出水价提幅不要超过40%,否则就超过了接受能力。据了解,反映水价提幅不宜过大的市民大多是退休职工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居民。

  大部分市民赞同阶梯式水价,但是对阶梯式水价如何实施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看法。

  一、阶梯式水价是按人口算还是按每个家庭算。不少家庭人口多的市民反映,家庭人口多,自然用水量也多,如果阶梯式水价按照户用水量来计算,用水越多,价格越高,那么,人口多的家庭肯定要吃亏。市民建议,最好考虑按户计量的时候,同时考虑人口的因素。

  二、阶梯式水价基本用量该定为多少?市民意见分为两种,一种是月基本用量应该定在10立方米以下。有市民表示,一般一个三口之家的基本用水量大概在10立方米,按照节水的原则,基本用水量应该适度,如果定得高了,不能体现节水的原则,如果定得低了,不能满足一般家庭的基本用水量。另一种意见是月基本用水量越高越好。持有此意见的市民一般是年轻家庭。

  另外,特别提醒市民,昨天本报相关报道副题刊登的水价调整方案一(由每立方米1.4元调整到2元)和方案二(由每立方米1.4元调整到2.3元)不包括污水处理费。

  目前,居民生活用水调整方案尚未确定,市物价局正在通过网站(网站地址:www.nbdpc.gov.cn),进一步广泛征求市民的意见,最后将根据各方面的意见,拟订水价调整方案。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