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汤碧琴通讯员杨建炎)在甬打工的234万名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将会得到很大改善。记者近日获悉,市委办公厅已发出《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意见》。根据这个意见,我市今后将以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城乡接合部为重点,优先建设一批规模适度的集中居住区,最大限度地引导外来务工人员进入集中居住、统一管理、规范服务的范围,彻底杜绝生产、居住、仓库“三合一”违规混设的状况,力争到2010年,全市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率达到50%左右。
按照“因地制宜、集约用地、管理为本、兼顾效益”的总体要求,市政府从今年起将连续三年每年安排500亩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全市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建设。
《意见》还提出要强化政策扶持,加大推动力度。集中居住区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可采取适当优惠的方式供地;由企业等民间投资建设的,应采取公开出让方式供地。在收费政策上,各地及有关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要尽量减免收费,降低建设成本。水、电、气、有线电视、电信、环卫等公共服务配套项目的收费,原则上均按为居民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下限收取。在项目手续办理上应尽量简化,缩短审批时间。在税收政策上,对集中居住区租赁符合“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房,包括企业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条件的,可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