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吴向正通讯员曾祥生)镇海区邮政局速递公司原经理尤海平因受贿罪,日前被镇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据审查,2003年7月至9月,尤海平在担任镇海区邮政局速递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负责管理、保管该局特快日戳、夹钳的职务便利,将保管的一套日戳、夹钳提供给杭州某快递有限公司负责人陆某,该公司在自行收揽的邮件上加盖上述日戳并用夹钳封包,后从上海出口邮件,从中牟取巨额业务收益。其间,被告人尤海平先后3次收受陆某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5万元。案发后,尤海平向其所在单位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又检举他人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有自首、立功情节,因此受到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