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奉化人余某前天遇到了尴尬事。因为他只顾着潇洒使用联通公司的CDMA手机,却不按原先消费贷款的约定及时向银行还款,结果法院把督促还款的公告贴到了他家门口。
据奉化法院执行局介绍,余某去年向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申领了一张长城信用卡,并申请信用贷款3000元,用于向联通公司购买一部CDMA手机后的话费消费。按贷款合同约定,余某应每月等额归还125元。但余某透支了一年多,仍然只打电话不还钱,被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诉至法院。经奉化法院主持调解,余某与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达成还款协议。
岂料,余某签了还款协议后仍赖账。昨天,奉化法院执行局将督促执行公告张贴在余某家门口,这下余某着急了。这督促执行的公告曝光了他的赖账丑事,左邻右舍议论纷纷,余某连忙四处借钱,并迅速联系执行法官,还清了欠款。
奉化法院执行局称,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他们正在探索执行“威慑机制”。执行公告,就是一项威慑力较大的措施。他们在当地电视台、报刊和法院网站上开辟“曝光台”,对不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一进行公告,同时还在被执行人住所地的镇、村张贴执行督促公告,使被执行人处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促使当事人迫于舆论压力而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今年被“曝光”的已有31人次。
另一项较有威慑的执行措施是限制消费。奉化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中强制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并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被执行人以考察投资旅游等为名出国出境予以限制,对被执行人停止办理任何项目的核准、审批以及企业变更、房产登记等有关手续。他们还向金融系统发放司法建议书,停止给被执行人发放贷款,限制租赁高档豪华的写字楼或宾馆办公,限制居住豪华住宅、乘坐高档车辆等高消费活动。
如台湾人张某因在一工程建设中违约,被判支付违约金42万元。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现张某正以投资为名申办出境手续,就立即向相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限制张某出境,并向金融系统发放司法建议书,要求停止给张某发放贷款。张某在上述通知书、建议书发出后的第三天,就主动到法院交付违约金42万元。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姜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