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中的最后一站菲律宾也向“宁波制造”敞开了大门———记者昨日从宁波检验检疫局获悉,自即日起,宁波检验检疫部门开始对菲律宾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宁波出口产品可凭相关证书,以自贸区优惠关税在菲律宾入境通关。
自2005年7月20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全面实施以来,我国对除菲律宾以外的另9个东盟成员国开始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当时菲律宾因尚未完成国内审批手续而暂未执行。
据宁波检验检疫局检务处产地证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列入降税清单的产品范围在早期收获的基础上增加了20类各项产品。具体来看,此次降税清单中除对最惠国税率为0%—5%的产品的自贸区税率维持不变外,其余产品的自贸区税率均有较大幅度下降。比如,最惠国税率为20%以上的产品,自贸区税率降至20%,并将于2007年1月1日继续降至12%,这部分产品主要涉及部分动植物类产品及部分食品;最惠国税率为15%—19%的产品的自贸区税率降至15%;最惠国税率为10%—14%的产品的自贸区税率降至10%;最惠国税率为6%—9%的产品的自贸区税率降至5%,并将在未来两年内继续维持5%的税率不变。
(周晖林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