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燕通讯员沈炜)2006年宁波市诚信企业(经营户)评选活动日前开始,本次评选由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民营企业协会和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共同组织,由工商、公安、税务、质监、环保等十余个部门组成的考评小组进行考评。
五年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信用宁波”号召,我市开始在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评选“诚信企业、经营户”、召开诚信企业事迹报告会、企业信用信息收集等诚信教育活动。五年来,我市已有省级诚信企业53家,市级诚信企业176家;省级诚信经营户120户,市级诚信经营户101户。
今年,宁波市诚信企业(经营户)的认定条件包括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产品,连续三年无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诚信企业须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年检对象,诚信经营户须开业经营三年以上,依法照章纳税,无偷税漏税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