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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负伤将获救助
稿源:  | 2006-05-23 13:17:12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许光亚)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正在制订《宁波市医疗救助办法》,目前该《办法》草案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审议。

  《宁波市医疗救助办法》对医疗救助的适用范围和救助对象等方面作了调整。除了“三无”人员、“五保”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成员外,家庭成员中患有特殊病种疾病且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以内的特困职工家庭、原精简职工享受定期补助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三老”人员等也列入了救助对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见义勇为者,因见义勇为行为负伤住院治疗、康复,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将给予全额救助。此外,外来从业人员首次纳入到我市医疗救助体系中。《办法》规定外来从业人员已在本市参加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患特殊病种疾病,一年负担基本医疗费用超过上年度实际收入,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根据市区救助标准,一次性可给予2000元的救助。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