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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解除合同违约吗?
稿源:  | 2006-05-31 09:38:13

  中国宁波网讯杨先生来电:我于5月25日签了一个卖房合同,由于当时还没有出台6月1日以后5年以内的房子要缴营业税的政策,因此合同上没有写有关营业税的条款。按过去政策房子买来2年以后卖出不用缴营业税,我的刚满2年,但按现在新政策就要缴营业税了。现在买卖双方对房子的价格有争议,如果合同的内容双方都不能达成协议的话,解除合同算不算违约?

  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陈律师答复:杨先生在签合同时,有关新卖房营业税的政策还没出台。政府政策的调整,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依照法律规定,对于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双方未达成协议的可自行解除合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义务。如果双方想继续履行合同,可以通过协商,并在原有合同中补充有关条款。实习生周雁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