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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实施分等级保护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06-02 07:30:11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吴向正通讯员林道清魏林)我市成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着手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在全市全面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这是记者昨日从全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勇参加了会议。

  据悉,信息网络技术在我市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然而,信息网络是一把双刃剑,近年来信息网络安全隐患日益增多,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也剧增。去年我市共破获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网络敲诈、网络赌博、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等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38起。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国家秘密信息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专有信息以及公开信息和存储、传输、处理这些信息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信息系统中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实行按等级管理,对信息系统中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级响应、处置。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包括自主保护级、指导保护级、监督保护级、强制保护级和专控保护级等五个等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及个人依据有关规定对信息系统进行保护,市公安局等有关信息安全职能部门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王勇在会上讲了话。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为全面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