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实习生姚春峰 通讯员郑淑红)区人民法院注重灵活地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日前,该法院在全市率先实行传真件立案,方便了当事人。
5月25日下午临近下班,区法院立案大厅响起一阵阵电话铃声,电话是一位徐女士从杭州打过来的。据她反映,包女士于2004年3月25日向徐女士借款2万元,约定两个月内归还。当年5月25日,徐女士特地从宁波赶到杭州去要钱,但包女士却不还钱。眼看借条的两年诉讼时效期就要过了,徐女士就急着打电话问法院能否马上立案。法官了解案情之后,让徐女士先把借条、身份证和诉状等材料传真过来进行审核。
在审核相关资料后,法官立即通知徐女士所有原件必须在第二天提供。徐女士在电话那头松了口气,连声道谢。立案庭经审核无误后,将已立案件移交到审判庭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