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吴向正通讯员李贞陈霞芳)因为“敲花背”费用不够而去抢劫出租车司机的犯罪嫌疑人贺某,日前被北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2月7日凌晨,刚喝完酒的贺某准备到美容院敲背,但是口袋里仅剩200元钱。根据自己的经验,这200元钱只够跟“小姐”开房间而不够敲背的,于是他决定向出租车司机“搞钱”。凌晨2时许,贺某在北仑区新碶)街头坐上了吴某开的出租车,车子在贺某的指引下来到了一个偏僻的路口,这时他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抵住吴某的腰部向其要钱,吴某拿出60元钱给贺某。然而让吴某感到奇怪的是,劫匪收了50元钱,将10元钱又还给了他。据贺某后来交代,他知道敲背只要50元就够了,自以为抢得少一点司机可能不会报案。贺某得手后又拦了另一辆出租车,企图摆脱吴某的跟踪,但自以为聪明的他最终还是在途中被民警抓获。
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贺某可谓前科累累。1988年3月因盗窃被宁波港公安局治安拘留10天,同年10月因盗窃被上海海运公安局治安拘留15天,1989年4月因犯盗窃罪被镇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2年11月因盗窃被北仑区公安局治安拘留15天,1993年2月因敲诈勒索被宁波港公安局治安拘留5天,同年8月因犯流氓罪、盗窃罪被北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罪嫌疑人18年间4次被治安拘留,2次被判刑,坐了整整6年牢,却仍然恶习不改,令人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