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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交付近一年没有居委会
稿源:  | 2006-06-09 15:17:11

  中国宁波网讯 叶女士为了能将户口从舟山迁到宁波,特意在鄞州高桥迎春花园购买了一套房子,可房子已交付快一年了,自己也为迁户口的事奔波了半年,但至今仍然无法将户口迁到迎春花园,原因是小区一直没有设立居委会,她没法从居委会打到一个迁户口必需的证明。

  叶女士近日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了自己的烦恼事。据了解,在这个小区,遇到类似烦恼事的居民还不止叶女士一个。

  居民:房子交付近一年没有居委会

  叶女士几年前从舟山一家单位退休,由于女儿大学毕业后到宁波工作,她和丈夫在迎春花园购买了一套107平方米的房子,想尽快落户宁波,并将两人的养老保险等关系转到宁波来。去年6月底,房子交付,房产证也于两个月后拿到手,叶女士就开始办理户口迁移的事。

  去年年末,叶女士拿着迁户口所需的材料,来到鄞州区高桥镇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派出所工作人员要求她出示迎春花园所在居委会的证明,她回家一打听,得知小区周围的住户都属于高桥镇紫薇社区管辖,就跑到紫薇社区打证明。可紫薇社区的社区干部说,紫薇社区还没有接管迎春花园,所以不能给她打证明。迁户口的事就这么中断了。

  今年5月下旬,叶女士的丈夫找到了迎春花园开发商大榭开发区宝岛房地产有限公司,一负责人答复,会尽快帮他家解决此事,但至今没有消息。

  镇政府:开发商不能提供相关用房

  前天,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紫薇社区居委会的徐主任。据徐主任介绍,按照市里的有关规定,凡新建小区,房产开发商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才能成立居委会或由已成立的居委会接收。高桥镇政府有意向安排紫薇社区接管迎春花园,但由于房产开发商没有到高桥镇政府办理交接手续,所以紫薇社区无法替迎春花园的居民办理事务,自然也就无法给叶女士打证明。

  随后,记者又向高桥镇主管民政工作的曹先生了解情况。曹先生说,按照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房产开发商在将小区交给居委会管理时,必须按小区建筑面积提供相应大小的办公用房、居民活动用房等。去年年底,房产开发商曾到高桥镇与镇政府商谈过将迎春花园交给紫薇社区管理的事,但由于开发商不愿提供居委会办公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最后没谈成,这事就一直拖着。镇政府希望开发商能提供相关用房,或者提供相应资金给紫薇社区用于购置相关用房,尽快由紫薇社区接管迎春花园。

  曹先生还告诉记者,目前,迎春花园的上百住户由于处于无居委会管理状态,无一人将户口迁入该小区,不时有人到紫薇社区询问此事。

  物业:没有居委会导致没有业主委员会

  前天,记者又联系了大榭开发区宝岛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这名负责人,他说他正在外地出差,他回到宁波后会尽快帮助叶女士解决打证明的问题。至于有没有到高桥镇政府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吴先生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提问。

  小区物业公司的一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由于小区处于无人管的状况,不仅居民迁户口的事没法解决,而且小区至今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按照我市现行惯例,业主委员会组建时要有居委会干部参与。由于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在小区管理上有些事也做不了主。

  (记者杨静雅)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