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受同学之邀做伴娘的徐某,竟偷走了新娘8600元礼金。记者昨天从宁海法院得知,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6000元。
今年5月8日是胡某结婚的日子,她特意邀请了宁海的小学同学徐某做自己的伴娘。当晚,徐某看见胡某将白天收到的礼金共计8600元放进了房间立柜中的一件黑色衣服口袋里。第二天上午9时左右,徐某去房间里拿自己的包时,无意看见了那件黑色的衣服,在确定四下无人后,她顺手将8600元礼金放进了自己的包中。
下午回到宁海后,徐某将其中的6000元礼金存进了农业银行,随后花1030元购买了一部手机和一张手机卡,并将剩余的钱带在身上。
案发后,徐某已经将8600元退还给了胡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