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冯小平通讯员张志华周静波)来自江苏盐城、今年22岁的周某,以与他人合租住房为借口,短短4天内从3人手上骗取现金达5800元。昨天,周某被海曙警方刑事拘留。
周某毕业于老家当地的电视大学,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在来甬务工的老乡眼中他是一个才子。也许正是自恃有才,他不愿意像大多数老乡一样,凭力气谋生,而认为自己完全可以“凭脑袋”吃饭。6月1日那天,他在海曙区高塘二村以每月1450元的租金租了一套二室一厅房子,当场向房东支付了1450元定金,并称在10日那天向房东一次性付清一年的房租费。房东看周某模样文气,便答应了他提出的要求,并与周某签订了租房协议。
协议签订后,周某马上来到网吧,在网上发帖,声称有空房想和他人合租,但合租人必须一次性向他支付一个季度的租金2000元。从6月1日至4日几天时间,周某分别与3个人签订了房屋合租协议,共收取租金5800元。拿到钱后,他马上离开宁波逃到杭州。此后,签订了租房协议的几个人分别拿了生活用品来到出租房准备入住,却见房门紧闭,联系周某也杳无音信,好不容易找到房东问个究竟,才知道原来上了周某的当。
在宁波尝到甜头的周某逃到杭州后,又想故伎重演。但就在他再一次准备作案时,被杭州拱墅区警方抓获。经上网对比,发现周某已在宁波有相似的作案经历。经审讯,周某对在宁波的诈骗过程供认不讳,于是,周某立即被押解回甬,接受宁波警方依法对他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