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范萌)昨天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第一批国家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7126万元和第二批1.21亿元资金,已经由中央转移支付到我市财政。核定各县(市)区补贴金额后,受补助对象不久就能拿到补贴。
中央和我省确定的油价补贴对象具体包括种粮农民(含农场种粮职工)、从事近海捕捞或内陆捕捞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六大类。
据市财政局有关人士介绍,这两批资金分别是今年3月26日、5月24日国家两次提高石油价格后补贴给地方的中央财政资金。我市财政将按照“钱随油走”的原则,将中央补贴资金及时、如数转拨到县(市)区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