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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吵吵!把4桶鱼儿吵死了
稿源:  | 2006-06-14 08:41:31
货主将堵塞通道的鱼抬开
发生争执
这些鱼全死了。记者 芦伟芳 摄

  

  中国宁波网讯 (见习记者朱莉)4桶活鱼从淳安千岛湖运到宁波,在大朱家收费站时接受检查,双方意见不一僵持一小时后,活鱼因缺氧成了死鱼,损失近7000元。昨日,高速公路宁波管理处和货主各执一词,对“绿色通道”规定中车辆核载吨位70%的理解成为争论的焦点。

  昨日上午,大朱家收费站现场。这里车来车往,一如既往地忙碌着。奇怪的是其中两个出口通道上,却摆着4个方形的白色塑料桶,由于出口堵塞,过往车辆不得不从其他通道穿行。记者看到,4个大桶里,浮着好几个品种的死鱼。货主汪先生告诉记者,他是第一次送货到宁波,这次送的主要是桂鱼、太阳鱼、鲥鱼等在市场上价格比较贵的鱼类,总计近7000元。

  “按计算,这批鱼送到目的地氧气是足够的,但是在收费站争吵了一个多小时后,氧气就耗尽了。”收货的某水产经营部周经理也赶到现场。

  -事件回放

  据介绍,前天晚上10时30分,一辆送活鱼到我市一水产经营部的小货车从淳安县驶来,当时司机向大朱家收费员出示“鲜活农产品产地证明”,收费员在查看了证明单上的核载吨位为0.5吨后,检查了车上的货物,确认车内装载的是活鱼,但活鱼量不足核载吨位的70%,不符合《“绿色通道”管理办法》关于鲜活农产品核载吨位需达到70%以上的规定,不给予免费通行。双方争论了一个多小时后仍未达成一致意见。随后,货主和收货人将4桶鱼从车上搬下来,放在收费站的两个出口处,付了100元通行费走了。

  货主:

  装载超过了70%

  “按70%计算,货重达到350公斤以上即可。这车鱼大概有100多公斤,装鱼的水为200公斤左右,供氧氧气75公斤,这样加起来已经远远超过70%的规定。”货主汪先生计算了一下,认为他们的货物已经达到了标准,应该享受“绿色通道”的优惠。“我从淳安、富阳、桐庐、杭州几个收费站过来,还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高速公路管理处:

  70%应该是鱼的净重

  事发后,沪杭甬高速公路宁波管理处管理科的吴科长出面调解,她认为,收费站是要按证明单上所写的0.5吨计算的,而条款中70%应该是货物净重,比如活鱼的净重,而其他辅料不能计算在内。她打了个比方:“如果辅料也计算在内,那一桶满满的水,就放了几条鱼是不是也可以呢?”对此,汪先生反驳,鲜鱼从这么远的地方运过来,是一定要放在水里,并供给氧气的,如果光鱼就要350公斤,加了水、氧气后不是严重超载了吗?

  “他们的行为不仅不尊重省政府‘绿色通道’政策,而且扰乱了公路的正常秩序。”管理科吴科长表示。

  协会解释:

  运输活鱼要算上水和氧气重量

  双方的争执主要是对《“绿色通道”管理办法》关于鲜活农产品核载吨位需达到70%以上内涵的理解上,对于70%的解释,宁波市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秘书长沈惠香说,鲜活农产品运输中的70%以上,可以是车辆核载吨位(承载量)的70%以上,也可以是有效空间(体积)的70%以上,涉及到活鱼运输时,不仅指鱼类重量,还要算上水和氧气的重量。

  -相关链接

  我省于2005年制订了《浙江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暂行管理办法》,为的是促进农产品流通,减轻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负担。按规定,挂本省牌照的货运车辆,装运本省生产的新鲜蔬菜瓜果、鲜活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凭农、林、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动检证明或鲜活农产品产地证明,免费通行本省包括高速公路在内的收费公路;运输鲜活农产品的混装车、装载核载吨位或有效装载空间在70%以下的鲜活农产品货运车仍应按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

【编辑:张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