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从6月1日起,旨在加快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提升工业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正式施行。
由培育优势品牌产品等八大部分组成的这份《意见》指出,凡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的企业,市里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新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当年新获得浙江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企业,市里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度新增的被国家、省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定为国内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5位、全省前3位的优势产品,并达到相应要求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和5万元奖励。《意见》鼓励配套协作件生产企业发展最终产品,凡该产品销售收入分别达到5000万元、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幅分别达到50%、30%以上的企业,可获得一定的补贴。
《意见》规定,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工业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凡被列入国家新产品计划的,每只分别奖励8万元。对企业软件及配套硬件单体投入达到50万元的,市财政的补助最高可达30万元。
《意见》还对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和对企业原有厂房改建多层标准厂房、利用存量土地或降低绿地率新建厂房的奖励和补贴作了明确规定。 (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