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邻居家里养鸽子,鸽粪及鸽羽让人感觉不爽。鄞州区桑菊家园居民尚某昨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令邻居励某停止养鸽“侵害”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尚某与励某同住桑菊家园,两户人家仅一墙之隔。尚某反映,励某爱好养鸽,在自家阁楼上饲养了一大群鸽子,而这些鸽子时常飞到他家楼顶来,并将粪便排泄在他家阳台。尚某还为随风四处飘散的鸽羽感到烦恼,他家一旦开门、开窗,鸽羽就会飞散到室内,他平时只好将门窗紧闭,一到夏季,他家纱窗上粘满毛绒绒的鸽羽,必须经常清洗。尚某说,鸽笼还散发出异味,引来许多不知名的虫子。他曾多次与励某协商此事,并请求小区物业帮忙调解,最后都没有结果。
尚某认为励某应立即停止对他一家人的侵害行为,立即拆除鸽舍,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元。鄞州区法院姜山法庭昨日受理了这一诉讼,并表示将择日公开开庭予以审理。(记者屠传宏通讯员李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