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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户盲目引种被劝阻
稿源:  | 2006-06-19 08:30:21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孙吉晶通讯员项中坚)根据群众的举报,奉化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近日会同西坞街道农办,及时阻止了一起农户擅自对外引种事件。目前,从山东运来的500公斤晚粳种子已经收回,并作了妥善处置。

  据当事人奉化市西坞街道李某介绍,由于去年晚稻收获时节长期阴雨,部分晚稻田出现“穗上发芽”的现象,结果导致一部分农户自留的种子质量差,发芽率低。因此,李某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和审核的情况下,从山东省郯城县种子公司购买了“阳光202”晚粳品种种子500公斤。除了自家种植外,还向本村其他7户主动要求调剂的农户供应种子,共可种植晚稻面积在160亩左右。

  奉化市农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指出,李某擅自向外引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更为严重的是,调查发现其引进的种子没有检疫证书。

  农业部门提醒农户,晚粳品种属于短日照作物,区域敏感性较强。地域不同,气候差异大,栽培条件也不同,引进品种在本地栽种后,势必会出现“不出头”或“小稻头”现象,导致颗粒无收,最后吃亏的还是农户自己。眼下正值晚粳稻播种时节,农户如需引种,最好向当地正规的种子公司或农技人员咨询,以避免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