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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件商业贿赂案被查处
稿源:  | 2006-06-22 07:38:28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吴向正通讯员曾祥生)昨日,记者从市检察院举行的“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去年1月至今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处发生在商业活动领域的贿赂案件127件142人,占同期立案侦查贿赂案件数的87%。

  据介绍,自去年1月至今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30件322人,其中贪污案37件50人、受贿案131件146人;共查处科级干部40人,副处级以上38人,厅级干部6人,市管副局级干部2人;共查处大案118件,其中10万元至50万元的61件,50万元至100万元的11件,100万元至500万元的13件,挪用公款1000万元以上案件1件。在被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中,受贿案有114件129人,行贿案有13件13人。

  今年初以来,在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的35起商业贿赂案件中,案件数量位于前三位分别是“工程建设”、“医药回扣”和“土地出让”。目前还有几起大要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根据检察机关《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市检察院近日对2005年以来已作出判决的3件贪污贿赂案件的署名举报人进行了奖励,奖励金额共计7000元。

  同时,我市检察机关加大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力度。自去年1月至今年5月,全市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27件30人,涉案领域包括质监、财政、林业、粮食、城建、规划、安监、防疫等多个部门。余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原站长冯其标徇私舞弊出具工程验收合格证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件被依法查办。镇海庄市财政所原副所长郑惠菊因玩忽职守致使国家财产损失了382万元,因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5年以来,检察机关还查处了“大墙内”职务犯罪案件3起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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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类重点查处案件

  宁波日报讯(记者吴向正通讯员曾祥生)今年我市检察机关将集中力量查办六大类的违法犯罪案件。

  这六大类违法犯罪案件分别是:国家工作人员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政府采购中索贿、受贿、介绍受贿的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利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资源出让、医药购销、城建规划、产权交易等职责实施贿赂犯罪的案件;村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贪污、贿赂的案件;行业性、系统性的窝串案;腐蚀拉拢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案件。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