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周静)记者昨日从市保险行业协会获悉,《宁波市学平险行业指导条款》将于近期公布。全市参与学平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将在2006年度新学年开学时执行新的行业指导条款。
新条款加强规范学平险
学平险是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简称,兼具意外伤害、医疗、身故保障功能。长期以来,它以“低保费、高保障”的特点深受广大学生家长及学校的欢迎。
但是,学平险业务在发展同时也逐步暴露出问题。例如:基本保额偏低,不能满足学生(幼儿)意外及意外医疗保障的需求;各家保险公司的条款、收费、理赔给付标准不一,容易引起纠纷;学生在不同保险公司先后投保存在免责期,形成投保“真空期”问题等。
据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介绍,新的《宁波市学平险行业指导条款》就是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解决方法,目的在于加强学平险的规范性,降低保险公司经营成本,保护消费者最大利益,从而实现“双赢”。
统一学平险条款内容
据了解,《指导条款》出台后,全市将实行统一的学平险条款,各家保险公司除冠名外,条款内容一致。与之前的条款相比,主要有以下改进:
1、取消免责期。今后无论先前在哪家公司投保,由别家公司承保后,一律视同续保,取消免责期。
2、医疗金给付最大化。积极迎合社会医保改革形势,对同时参加医保的学生,在医疗金给付上保证被保险人利益最大化。
3、统一医疗费用赔付比例和理赔给付标准,以避免不同的医疗费用赔付比例造成的学生和家长的不理解和理赔纠纷。
4、扩大保险责任。在学生附加住院保险中增加了赔付被保险人因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就诊产生的门诊治疗费用以及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费用和肾移植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费用。
统一学平险收费标准
另外,保险金额和费率也将统一。针对宁波市的经济环境及学平险主险与附加险金额不匹配、全市收费标准不一的问题,全市将实行统一的学平险收费标准,出险每位学生(幼儿)的意外险赔付将会提高1倍,但保险费率维持不变,继续保持“低保费、高保障”的特点。
此外,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了学平险自律公约,将统一承保操作流程、服务标准、理赔标准,以更好地防止商业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