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挂牌上清楚地标注着“全国统一零售价358元”,而实际成交价仅为80元,“全国统一零售价”和实际价格差距如此之大,让消费者一头雾水。
市民陈小姐昨天致电本报称:前几天,她给男朋友买了一条广州产的西裤,商家开价120元,经过一番讨价,最后以80元成交。男朋友看到西裤自然非常喜欢,但却对陈小姐说,以后不要买这么贵的衣服。原来,男朋友把西裤上所标注的“全国统一零售价358元”以为是实际价格了。
记者走访了开明街、城隍庙等多家服装店,发现不少服装的标签上确实都写有“全国统一零售价”、“建议零售价”等字样,所标注的价格都相当高,动辄数百元。但商家实际售卖的价格却比标价要便宜得多,有的实际售价甚至不到“全国统一零售价”的十分之一。在陈小姐购买西裤的那家店内,记者看到所售西裤上都别有价格标签,上面赫然写着“全国统一零售价258元”等字样,而消费者一般60元就可以买到。
“全国统一零售价”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做服装生意的沈先生告诉记者,这些标价都是厂家的自发行为,是根据自身的品牌价值以及当时的市场行情标上去的。事实上,由于地区消费水平、市场热销程度等差异,很多商品的实际价格都会变。
据记者了解,“全国统一零售价”只是企业规范销售市场,保护品牌形象的一种控制手段,这种价格并未经过物价部门的认定,没有法律效力。市物价部门表示,“统一价”、“建议价”最多算是经营者的参考价,经营者则有明码标价的权利和义务。在买卖商品时,经营者必须给出明确的价格,不允许一个商品两个价。经营者自主定价后,如果和原有的“全国统一售价”、“建议零售价”等不一致,只能保留一个价格,一货一签。
(见习记者吴成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