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汤碧琴)随着高温季节的到来,“高温费”的发放自然又引起了职工的广泛关注。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今年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不变,依然分为三档。
据悉,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9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劳动保障部门强调,发放职工清凉饮料费的目的,在于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各类生产企业和施工企业,对在没有降温设施车间作业和野外露天作业的职工,要适时调整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并切实做好职工生产生活后勤保障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