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蔡浩波记者吴向正)前日17时30分许,从江东福明路上一家海鲜餐馆门前传来阵阵震耳欲聋的爆竹声,江东公安分局福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至现场查处,当场收缴还未燃放的组合礼花弹2个、鞭炮6串。据悉,这是今年6月份我市警方查处的第5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
警方再次提醒市民,根据《宁波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海曙、江东、江北三区范围内(江北区庄桥街道、洪塘街道、慈城镇除外),在春节期间,经市政府决定允许在规定的区域和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希望广大市民能够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表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接警必出,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