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左文辉)昨日,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通报了今年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情况。年初以来,我市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共631起,共涉及土地面积327万平方米,其中耕地235万平方米。国土执法部门对违法人员作出了拆除地面建筑、没收土地等行政处罚,其中两起违法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近年来,由于土地供需矛盾突出,个别人打起了耕地的主意,非法占用滥用土地、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耕地案件较为突出。例如,去年11月,余姚市梨洲街道农民徐某与余姚市兰江街道下大田畈6户承包人达成非法土地买卖协议,以每亩6.7万元的价格获得9.3亩土地的使用权,拟建设厂房。据余姚市国土资源局今年1月现场勘测发现,徐某已在基本农田上大量铺渣,共毁田8.53亩。日前,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对徐某毁田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治理被毁基本农田,并将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非法取土、破坏耕地案件也时有发生。象山县节能砖瓦厂于2004年5月至2005年10月期间,擅自在该县定塘镇中泥村山灶自然村北首、大塘港白沙涂桔场内24.84亩土地上取土挖塘,用于烧制砖瓦,使土地严重被毁。今年4月,象山县公安局已正式立案侦查此案。
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今年的土地违法案件主要有非法占地、非法转让土地、破坏耕地、非法批地等类型,国土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