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程鑫通讯员王晓光)近日,因骑电动自行车而致人死亡的马某得知自己要承担刑事责任时,悔恨交加:没想到电动车竟闯下了如此大祸。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虽然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但电动车撞死人的事件在宁波还是首次。
据了解,马某是江东一家公司的送水工。6月13日上午8时左右,他在用电动自行车给客户送纯净水的途中,在新晶都大酒店附近,马某加速向前超车,没想到电动车后面的挂钩挂到了同方向行使的一辆自行车车兜上。将一名骑自行车的妇女挂倒在地,头部鲜血直流。马某见状,立即叫车将那名妇女送往附近医院抢救。医生诊断颅脑受伤,病情严重。3天后,受伤妇女因抢救无效去世。
事故发生后,小马因交通肇事罪被警方羁押,他所在的公司也承担了死者的经济赔偿。面对如此惨痛的教训,民警分析说,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电动车超载。当时小马的电动车上装了6桶水,另外还有一个空桶。前方电瓶处有两桶,后面左右两侧各两桶,后座还有一个空桶,总重量超过10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