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余姚临山镇湖堤村的李师傅来电询问:因为要建设329国道复线工程,最近我们这里开始征地补偿工作。但我们镇和毗邻的泗门镇、黄家埠镇补偿标准不一样。同一条公路的征地建设,为什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呢?
余姚临山镇政府答复:按照上级规定,329国道复线工程的土地征用费由所在乡镇负责,所以各乡镇之间存在差异。临山镇是根据镇政府2005年出台的土地补偿政策实施的,有两种方式,农户可自愿选择:一是一次性补偿1.2—1.4万元/亩,不包括青苗补偿费;二是分年享受补偿,劳动力安置补偿费为800—1000元/年,以后每3年调整一次。选择一次性补偿的,可享受余姚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政策;选择第二种补偿方式的,在下次土地承包中可享受社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