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鹤)从7月1日起,保险营销员必须取得《保险代理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持有《保险营销员展业证》才可以从事保险产品的销售活动。为此,宁波保监局提醒市民,在通过保险营销员购买保险时,要查看其资格证书是否有效,必要时可上网或电话查询有关信息。
保险营销已经成为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产品的重要营销渠道。去年,我市保险营销员实现保费收入18.2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35.57%。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共有保险营销员7523名,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满足人们的保障需求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保险营销队伍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营销员整体素质不高,在开展保险营销过程中欺骗、误导等失信行为时有发生,社会形象不佳。
据了解,过去我市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率比较低,近年来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和各保险公司的努力,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率迅速提高,在全市7523名保险营销员中,目前已有92%拿到了上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