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上午从市人事局获悉,2006年宁波市招考公安交警笔试成绩已揭晓。查询笔试成绩,可登陆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安交警招考专栏(网址:gajj.zjrs.gov.cn)、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及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全省统一划定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评最低录用控制分数线为55分,心理测评合格。
根据上述控制分数线,在笔试成绩上线和心理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单位招考指标的3倍划定入围面试分数线。各单位招考指标、入围分数线、入围人数及名单今天在宁波人事网、宁波考试网、宁波公安网公布,请考生登陆上述三个网站查询。(如有差错请即拨电话:87186203、87186204)。
所有入围面试考生必须于7月6日,由本人携《招考简章》规定的有关材料到报考单位指定的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同时参加体能测评,合格者同时领取《面试通知》。未按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安排也同时在网上公布。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鄞州考生安排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海曙联丰立交桥南堍)内进行。
2006年宁波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带的证件:原户口簿(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除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具有宁波常住户口的社会其他人员须带的证件: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除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者需在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个人网上填报内容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报考海曙、江东、江北交警的考生,本月8日在宁波市公安局(宁波市中兴路658号)进行面试。报考其余各县(市)、区交警本月8-9日进行,面试地点以当地人事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记者蔡铁锋通讯员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