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见习记者潘旭婷通讯员徐剑)昨日,记者从县妇联获悉,我县跃龙街道淮河路37号、园丁路32号、北胡同15弄6号、兴福巷2号(腾达一区)B幢、正学公寓1幢1号、银菊路25弄3号、中山公寓4号等7幢楼被授予宁波市文明楼荣誉称号。
据悉,此次活动是由宁波市妇联、宁波市文明办联合举办的。通过评选及表彰,旨在构建和谐社会,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激励全市家庭积极参加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增强市民的文明意识,促进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