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区物价部门了解到,从7月10日起,雄镇小客(俗称“蓝的”)的运输价格上调:城区内每车次6元,过雄镇路以北区域每车次8元。这是“蓝的”投入运营12年来的首次调价。
油价上涨是此次调价众所周知的原因。为了缓解国内成品油与原油价格严重倒挂的局面。今年以来,我国对成品油价格作了两次调整,平均每吨上涨800元。而“蓝的”每车次5元的价格是1995年投入运营时确定的,至今没有变动过,“蓝的”成本在数次油价上涨中大幅上涨。
据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蓝的”最初时是奥拓车,车价8.1万元;2000年车辆更新为富康车,车价13.5万元,均使用90#汽油。1995年时,90#汽油价格为1.60元/升,现在为4.61元/升,是原来的2.88倍。与之相反,最初奥拓车百公里油耗4.5升,而现在富康车百公里油耗9升。按每日行驶500公里计算,现在比最初每日油费增加171.45元。
此外,原经营区域内的道路在不断延伸,“蓝的”的营运里程增加,价格却一直没有相应提高。政府对“蓝的”采取的补贴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经营者的负担。去年以来,由于汽油价格上涨,区政府又对“蓝的”免收公路客货运附加费、运输管理费等费用。同时,拥有“蓝的”所有权的公路运输总公司也逐步减低了管理费。但这些措施仍然不足以填补“蓝的”在油价不断上涨中的利润损失,“蓝的”司机要求涨价的呼声不断高涨,乘客针对“蓝的”私自涨价的投诉也不断增多。
今年6月21日,区物价部门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的基础上,作出“蓝的”价格调整的决定。在上文所述每车次涨价的同时,还参照实行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当90#汽油价格达到或超过5.64元/升并持续两个月以上时,每车次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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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已经建立了与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相配套的出租汽车和道路班车客运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油运价格联动的方式采用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方式,客运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的标准,根据客运出租汽车平均每载客车次的耗油量及燃油代表品的价格波动情况确定。
我市市区客运出租汽车以90#汽油为代表品。当90#汽油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4.36元持续两个月以上时,每车次可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当90#汽油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5.64元持续两个月以上时,每车次可加收燃油附加费2元;以后依次类推。当燃油代表品价格回落至上述标准并持续两个月以上时,相应降低或取消燃油附加费。
作者:赵会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