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我没有想到在广场上跳舞健身还要收钱的。”昨天,市民黄先生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质疑北仑影剧院门口广场属于公共文化设施,为何在那里跳舞还要被强制收取半年60元的费用?
黄先生告诉记者,影剧院广场上的跳舞爱好者自发地形成了一个圈子,而且有了教舞的老师。现在的老师是一名60岁左右的吕姓女同志。她不仅教大家跳舞,还负责管理跳舞用的音响设备。也记不得从何时开始,吕老师开始向跳舞的人收取费用,费用是每人每月5元,半年60元一次性交清,否则便不允许在广场上跳舞。
“跳舞要交点钱也没什么,但是这种强制收费总归让人觉得不舒服。”据黄先生回忆,大概在三四年前,大家考虑到音响设备都是组织者提供的,而且每天拉来拉去也很辛苦,所以常常会自愿地给组织者一些费用。而现在强制你一交就是半年,这让很多人难以理解。
前天晚上7点,记者赶到北仑影剧院门口的广场。偌大一个广场,只有30来个人在跳舞。跳舞缴费处就在跳舞场里。记者以跳舞者的身份,要求交一个月的费用5元,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她坚持要收60元。随后,记者随机采访广场上跳舞的市民。一位住在广场附近的叶阿姨说,她在这里跳舞已有多年,但自从要一次性交60元钱后,她就没有在这里跳了。一位戴眼镜的女士也凑上来说,广场本来就属于公共场所,在公共场所跳舞要收钱,她觉得很没有道理。
记者联系了吕女士。吕女士很肯定地说,这钱肯定是要收的。她向记者算起了账:从搞这个活动开始,就找了两名工作人员搬运音响,这是一笔开支;另外,这个音响是老旧的,用到现在已修理了三四次,每次修理费多则几百元,最少的也要五六十元。除了音响,随时购买一些合适的碟片也是一大笔开支。吕女士坦言,她自己没有什么收入,要她贴钱,她无能为力。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北仑文化馆的负责人唐女士。唐女士向记者解释说,吕女士人很热心,也有能力把这个群众娱乐健身活动搞好,曾经也和文化馆合作过一段时间。唐女士表示,吕女士不是区文化馆的人,因此说不上对她的管理,也无法对她收钱的事发表意见。北仑区文化体育局文化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跳舞本身就属于老百姓自发的娱乐活动,在广场上跳舞当然不能收费。对于这个事情,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进一步调查。(实习生袁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