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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游严禁超量带钱
稿源:  | 2006-07-10 07:55:49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殷浩通讯员陈开颜)最新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宁波市民违规超量携带货币出境的案件呈增多趋势。海关提醒广大市民,随着暑假旅游高峰的来临,出境游要遵守有关货币携带数量规定,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根据有关规定,目前旅客可携带外币现金等值5000美元出境;可携带人民币现金出境限额均为20000元。但海关机场办在查验时发现不守规定的情况时有发生。据宁波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宁波空港旅客违规携带超量货币出境案件多发。1~6月宁波海关共查处此类案件13起,案值234.7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2%和73.1%。

  暑期来临,又到了广大居民出境旅游的高潮,因此,宁波海关提醒广大居民在出境前一定要了解海关相关规定。如果携带的人民币或外币现金超过规定限额,旅客必须主动向海关申报,否则,海关将按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此外,海关还提醒广大居民,通关环节如实申报很重要,除按照规定享有免验和海关免于监管的人员以及随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的旅客以外,每一位进出境旅客在通关过程中都要求填写海关申报单,不申报或者申报不实都将导致法律责任。进出境旅客可以在出入境时仔细阅读海关的公告,也可以在通关现场向海关人员进行咨询。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