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因为我拖欠了3000元钱的房租,现在房东竟然要连夜赶我出门,他们还擅自闯入我的房间,你们说这有没有道理?”昨天晚上9点多,罗小姐给本报新闻热线来电,说她被房东所逼,正急急忙忙地从杭州赶回来。记者火速赶往现场———江东南路一个交付不久的小区。
在小区门口,记者见到了罗小姐的房东金女士。据金女士介绍,小区在6月1日交付后,她马上对房子进行了简单装修,然后通过中介把房子租给了罗小姐。
金女士说,租房合同是6月29日签下的,房租三个月一付,按说当时应该付清的,罗小姐说银行卡取钱不方便,因此金女士当场只收了罗小姐5000元钱中的1200元。对余下的3800元,金女士希望对方能尽快付清,令她没想到的是,罗小姐在7月1日、5日、8日连续三次打电话给金女士说要付清,结果每一次罗小姐不是迟到半个小时以上,就是说对不起,自己刚好把钱花光了。
“我不会擅自进入她的房间,但我今天晚上一定要跟她说清楚,再不付清,就搬出去!”金女士的情绪还是有点“火”,因为昨天下午罗小姐主动打电话给金女士,说晚上7点半在小区门口把钱付清,结果金女士等了半天,电话那头罗小姐竟然又在杭州说不好意思!
凌晨3点,促成这笔房屋中介的王小姐打电话告诉记者,罗小姐顺利赶到宁波,凑齐了钱给金女士,并给金女士赔不是,而金女士也同意继续把合同履行下去。(顾霄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