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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金秋助学”启动
稿源:  | 2006-07-12 09:49:36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汤碧琴实习生贺嘉洁通讯员唐剑冬)由市总工会组织的“金秋助学”活动昨日拉开序幕。在工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资助下,今年秋季开学,将帮助200多名贫寒学子迈入校园大门,其中困难农民工子女首次被列入资助范围。

  据悉,“金秋助学”活动的主要资助对象是大、中学生中未得到其他各种形式结对助学或资助的特困职工子女、因病因残或遭受意外灾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子女、单亲困难职工子女及在本市暂住3年以上的困难农民工子女。与往年助学活动不同的是,今年市总工会将采取自身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大额助学与小额助学相结合,资助与还助相结合的办法帮助贫困新生圆上就学梦。

  据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金秋助学”活动将推出三种不同的方式。一是“文意助学”,即利用宁波海洋纺织品公司捐赠设立的“文意助学帮困”冠名基金进行助学。主要针对全市范围内申报的家境贫困、品学兼优且2006年被第一、二批大学录取的困难职工子女。“文意助学”对象在大学就读期间每年可得到5000元的助学金,同时要求受助学生毕业参加工作后尽可能偿还助学金,实行滚动助学。

  第二种助学形式是“特困助学”。对持有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的特困职工子女(包括2006年考入大学和已在大学就读的),利用市职工帮困基金,每人发放1500元的助学金。

  第三种方式是“中学生助学”。对持有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的特困职工子女和正在就读民办高中(包括职高)的;城区部分困难职工(包括单亲女职工)子女上中学的,每人发放600元的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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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秋助学”的申报程序

  符合“文意助学”条件的困难职工,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工会申报,填写“宁波市总工会文意助学申请表”,并附入学通知书、高考成绩单和身份证复印件,外地农民工还需附暂住证复印件。由县(市)区总工会或产业工会审核同意后,报市总工会调查核实后,最终确定受助对象。

  符合“特困助学”条件的特困职工和县(市)区单亲困难女职工,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工会申报(失业的由社区工会申报),填写“宁波市总工会大学生助学申请表”,由县(市)区总工会或市产业工会审核同意后报市总工会审批。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