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卢科霞通讯员杨建炎)今天起,市总工会启动“金秋助学”活动,并推出文意助学、特困助学、中学生助学三项助学项目供困难职工子女选择。困难农民工子女也首次纳入工会助学范畴。
“金秋助学”对象为特困职工子女、因病或遭受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子女;单亲困难职工子女及困难农民工(在大市内暂住3年以上)子女。
资助对象一般为未得到其他各种形式结对助学或资助的大学生和中学生。
文意助学:50名贫困生
“文意助学”将资助50名贫困学生。这个项目是利用宁波海洋纺织品公司捐赠设立的“文意助学帮困”冠名基金进行助学。助学对象为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家境贫困、品学兼优且2006年被第一、第二批大学录取的困难职工子女,按分配名额申报“文意助学”。助学对象在大学就读期间每年可得到5000元的助学金,同时需签订一份协议,要求受助大学生参加工作后在有能力偿还的前提下偿还助学金,以便这项助学活动得以持续进行下去。
符合“文意助学”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工会申报,填写“宁波市总工会文意助学申请表”、并附入学通知书、高考成绩单和身份证复印件,外地农民工还需附暂住证复印件。由县(市)区总工会或产业工会审核同意后,报市总工会保障部,经调查核实后,最终确定受助对象。并同受助学生签订协议,发放助学金。今后每年助学金发放安排在8月底。
特困助学:名额不定
特困助学的名额不定,根据条件申报。对持有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的特困职工子女上大学的(包括2006年考入大学和已在大学就读的),利用市职工帮困基金,每人发放1500元的助学金;其他县(市)区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符合条件的,可按分配的名额申报此项助学。特困职工子女今年考入大学的,可选择申报“文意助学”或特困助学,两者只选一项。
符合特困助学条件的特困职工子女和县(市)区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工会申报(失业的由社区工会申报),填写“宁波市总工会大学生助学申请表”。子女属大学新生的,须附入学通知书和高考成绩单复印件;属大学在校生的,须附学生证复印件,并由县(市)区总工会或市产业工会审核同意后报市总工会保障部审批。
中学生助学:100名中学生
对象为100名中学生。对持有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的特困职工子女就读民办高中(包括职高)的、城区部分困难职工(包括单亲女职工)子女上中学的,每人发放600元的助学金,各单位按市总分配名额申报。
中学生助学,由三区总工会和市产业工会根据市总工会规定的条件和分配的名额进行安排,如实填写申请表后上报市总工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