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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地条钢”企业提供厂房也违法
稿源: 余姚新闻网  | 2006-07-14 15:19:22

  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两家向生产“地条钢”的厂家提供厂房的企业,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没收违法所得的租金,并被处以租金收入两倍的罚款。质监局负责人指出,为非法生产提供场所也是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将厂房出租给他人或单位时,业主应当多个心眼。

  由于市场钢材价格持续上扬,近期我市生产“地条钢”产品的违法行为又有所抬头,少数私营业主利用法定长假或晚间,偷偷生产“地条钢”产品。针对这一情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行政执法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最近,该局执法人员在泗门镇和马渚镇查处两起生产“地条钢”案件时,发现生产场地是由另两家企业以出租方式提供的,出租方还收取了房屋租金。为此,该局稽查大队依据有关规定,在对生产“地条钢”的两家企业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出租厂房的两家企业也进行了严肃查处,没收了这两家企业已收取的租金,并处以租金收入两倍的罚款,合计罚没款为67500元。 (毛益中陈剑华陈大海)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