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周勇通讯员严文渊)只因随手乱扔了一根烟蒂,结果引发了一场山林大火。前天,张某因犯失火罪被余姚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张某是余姚市丈亭镇人。5月4日下午5时许,张某在给杨梅树施肥时,忙里偷闲地抽了根烟,并将尚未完全熄灭的烟蒂扔在了山上,造成113亩山林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达25.4万元。事后,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赔偿经济损失14.7万元。由于其在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据此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