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见习记者朱莉通讯员宋美菊)一起涉案金额80万元的经济案件被拖了4年之久。为了给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江北区人民法院4名法官亲自奔赴西安调解,往返两次,历时半年,经过不懈的努力,前天终于为企业讨回全部债款。
80万欠款无法收回
宁波某机械公司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买家购买公司产品前先与其签订买卖合同,待货到后买家支付全部货款。2003年,一直与该公司有业务来往的西安某乳业公司突然终止了对该公司的付款,此时,西安某乳业公司已欠下该公司80万元的货款。两年多来,机械公司虽然一直追讨,却因各种原因始终没有拿回欠款。2005年4月,机械公司向江北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西安某乳业公司应支付原告宁波某机械公司80万元,款项分期付清。然而,被告在支付了首期的两万元欠款后,便没有了下文。
法官亲赴西安讨债
2005年12月,原告向江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和违约金。江北法院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多次通知被告履行义务,但对方却迟迟没有回应。
2006年1月,江北法院派出4名法官赴被告公司追讨欠债。但此时,公司已经停产两年多了。4名法官费尽周折终于找到了占该公司大部分股份的红星公司(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郭朋飞,并向其陈述利弊、敦促对方履行义务。最终,4名法官讨回了18万元欠款。并与对方约定了剩余60万元的还款日期。
但到了约定日期,对方仍没有如约将欠款汇过来。7月2日,4名法官再次前往西安追债。经过交涉,3个股东表态,加上原来的18万元,3个股东最多每人只能支付20万元。法官便建议公司让员工入股偿还剩余欠款。最终,员工们被说通了。
截至前天,纠缠了4年的80万元货款终于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