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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道起纠纷 一伤两坐牢
稿源: 慈溪日报  | 2006-07-18 16:23:24

  中国宁波网讯 仅因让道这等小事,双方起了纠纷。河南人李永建和朱超为了“争一口气”将前来阻拦的蒋某甩下货车并造成其受重伤,日前,市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李永建、朱超有期徒刑10年和9年。

  去年10月5日晚,被告人李永建、朱超驾驶货车在浒山街道开发大道与华胜路交叉口倒车时,与蒋某乘坐的皮卡车因让道发生纠纷。当李永建和朱超欲驾车离去时,蒋某跳上货车的踏板,并拉住右侧反光镜欲阻止他们离开。朱超在李永建的鼓动下,不顾蒋某的人身安全,一边驾车离开现场,一边左右打方向,而李永建则拼命打蒋某的双手。随后,蒋某被甩下汽车,并被汽车碾过,致使其右大腿截肢、左腿骨折,经法医鉴定,蒋某的伤势已构成重伤,且构成特别严重残疾。然而,事故发生后,李永建和朱超不但未将蒋某送往医院,而是迅速逃离了现场。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公安机关的大力侦查下,两人最终还是被捉拿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永建、朱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例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蒋余辉楚云刑丹)

【编辑: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