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7月18日消息(记者焦健曹美丽)近几年,宁波市镇海区法院为解决“申诉难”问题,采取了切实有效措施,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加快申诉复查案件的办理速度,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诉权利,促进社会安定。具体采取以下三个措施:
一是对当事人的申诉,采取“宽进严出”方法。收到当事人申诉状后,坚持“三不方针”,即不推、不拖、不设人为申诉条件。及时立案,及时复查。由于申诉案件能及时立案复查,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申诉难”的问题,上级及有关部门转来的申诉件明显减少。
二是收到申诉状后,必须通知申诉人到庭,耐心听取他们的诉说和要求。给申诉人创造有地方“发泄”对生效裁判不满的平台,通过零距离的接待,使多数申诉人气顺了,意见少了。有的申诉人当场撤回申诉,并表示不再到处重复申诉。
三是对少数申诉人不能当庭说服的,采用听证办法,通知对方当事人到庭,让双方面对面交换意见。通过对部分申诉案件进行听证,促使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最终达到案结事了的圆满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