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周勇实习生吴琼通讯员三水)一窃贼偷了东西后竟在现场留下一张伪造的转卖协议书。前天,余姚市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王某。
6月15日晚,余姚市凤山街道同光村村民王某偷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为了避免案发后受刑事处罚,做贼心虚的王某当场伪写了一张转卖协议书留在现场。协议书上这样写道:“本村的一台电脑转卖给本村村民王某,交易方式为现金,共计3000元。”写完之后,王某又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捺上了自己的指印,同时也盖了“同光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印章。
案发后,民警在调查中发现了这张纸条,于是将王某锁定为重点嫌疑对象。经审讯,王某很快交代了盗窃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