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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参照省文件发放高温作业补贴
稿源: 中国象山港  | 2006-07-20 12:11:07

  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记者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县今年仍参照2004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出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发放高温补贴。按照通知要求,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可享受120元的补贴,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95元,每年发放4个月。(欧惠惠 朱琴燕)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