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邵阳通讯员南山)因对陌生人没有一点防备意识,四川少女金某被一刚认识的同乡以帮忙找工作等为由骗至出租房,并遭强奸。7月17日,犯罪分子周某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尽管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但少女的心灵却留下了永久的创伤。警方提醒:出门交友要有防范意识,不要轻信陌生人。
今年18岁的少女金某是四川三台人,因家中经济困难在去年辍学,为补贴家用,她在今年年初外出打工。今年4月,和朋友施某到浙江温州找工作,5月初应在慈溪打工的表哥之邀独自一人投奔表哥,准备在慈溪发展。
因人生地不熟,今年5月11日刚到慈溪的金某没有立即联系上自己的表哥,在西站附近问路时碰到四川筠连籍的老乡周某。得知金某刚来慈溪还没找到工作,周某便热情地允诺帮助金某找工作、租房。没有一点防备心理的金某便带着行李跟随周某到其在横河镇伍梅村的暂住房。在暂住房,周某允诺将还有20天到期的房子让给金某,房内的东西都给她用,自己则到外面朋友处住宿。
当日下午,金某离开暂住房到观海卫镇找表哥,因没有确切的地址无功而返。在晚上8时左右回到暂住房,却发现周某仍在房内。直到晚上11时许,看周某没有离开的意思,她提出自己去找旅馆住宿,但被周某“我不会碰你的”等话迷惑而留在了暂住房。次日凌晨1时左右,周某在暂住房内欲与金某发生性关系,金某不肯,借口逃离暂住房,恼羞成怒的周某追上后,采用打耳光、抓头发、语言威胁等手段,强行将金某拉回暂住房,尔后对金某实施了奸淫。遭遇强奸的金某在第二天赶到派出所报案,警方立即出动将仍在暂住房内的周某抓获。
本案留给人们的警示是深刻的。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本案中的金某对周某可谓一无所知,却对其没有任何防备心理,随着他到暂住房,在晚上周某以“不会碰她”为由留宿暂住房,她居然也相信了。为此,警方提醒妇女,特别是从外地来慈打工的姐妹,要有防范被骗的意识。出门在外,须切实提高自身辨别是非能力,加强防骗防拐等自我保护意识,对陌生人的搭讪要持警惕态度。在身处险境时,要想办法保护自己,并利用各种机会向外求助。受骗上当后,一定要瞄准时机向警方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