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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伙行窃解决网费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6-07-22 09:13:24

  中国宁波网讯 (见习记者朱莉通讯员周云剑)为解决在网吧上网的开支,两名少年竟盗窃电动车。昨日,宁海县人民检察院以小汪、小洋涉嫌盗窃罪,刘某涉嫌销售赃物罪依法提起公诉。

  16岁的小汪和17岁的小洋初中毕业后,迷恋上了网络游戏。一开始他们借别人的身份证上网,熟悉了,也就出入自由了。而他们上网的时间也是越来越长,一开始只是两三个小时,后来发展到一整天泡在网吧里。由于上网的开销越来越大,两人将目标瞄准了电动车。

  2005年9月16日到2006年3月16日期间,两人在宁海县内先后盗窃电动车19辆。在盗窃的同时,他们顺利联系上了非法代售赃车者刘某。每次收到偷来的电动车,刘某就以120元左右的价格转卖给他人,从中收取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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